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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自认偷盗毫无漏洞谁料“发光”运动鞋成案子突破点……

  自以为在小区车库破窗偷盗一事毫无漏洞,李某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现实。对此,山西省陵川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从监控视频中“发光”的运动鞋这一细节下手,引导侦办机关完善依据链,扫除合理置疑,打破办案僵局。陵川县检察院在“零口供”状况下以涉嫌偷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5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来,晋城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11月2日7点多,徐先生预备开车上班,发现轿车左后侧挡风玻璃被砸,车内两条宝贵卷烟不知去向。经查看,发现车库内还有两辆轿车的车窗也被砸破,徐先生赶忙报警。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并对小区车库及周边的监控视频重复观看比对,发现同一天共3个小区7名被害人的车辆在车库停放时被砸破车窗,车内现金和宝贵物品被一网打尽,累计丢失1.5万余元。

  经公安机关对涉案小区周边监控视频的全面排查,李某进入民警的视野日,公安机关在河南警方的合作下将李某抓获归案。但到案后,李某拒不认罪。

  公安机关经侦办发现,案发当天,李某曾在案发地邻近吃饭,该饭馆内的监控拍下了李某摘下口罩的姿态。他吃完饭脱离时,饭馆对面商铺的监控拍到有人骑着摩托车脱离。李某进入就餐饭馆的时刻和其就餐饭馆对面商铺东北角的监控拍到一骑摩托车男人进入店内就餐的时刻为同一时刻。一起,在陵川县夺火乡某路段的监控拍到李某摩托车前座下右角显现有“特仑苏”字样的纸盒,该纸盒款式与被害人报案所称车内被盗35条卷烟的寄存盒子款式共同。

  案发后,李某供述自己长时间租住在河南商丘某地。公安机关来到李某租住地了解状况。“我看见李某骑过摩托车,他不经常回来。”面临公安机关的问询,知情人对李某会骑摩托车的现实予以承认。但李某一直着重自己是乘坐大巴车到陵川旅行,不会骑摩托车,来到陵川吃完饭就坐顺风车脱离了。

  同年12月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偷盗罪对李某提请查看逮捕。经查看檀卷,陵川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以为,依据现有依据,只能证明李某来到陵川和脱离陵川的活动轨道及交通工具,无法扫除合理置疑,不能证明涉案小区监控视频中呈现的人为李某。但细心查看在案依据后,小区监控视频中会“发光”的运动鞋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留意:“或许能从嫌疑犯脚上的鞋子下手。”

  在检察机关的主张下,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补充侦办,在李某的租住处搜寻出有反光条的运动鞋,经与案发现场提取的脚印进行比对判定,承认该鞋印与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归于同一类,且李某进出涉案小区门口和就餐饭馆内的监控视频均显现李某穿的运动鞋上有轻轻发光的条状。

  同年12月14日,陵川县检察院对李某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向被害人调取被盗物品的购买收据,查清被盗物品及其价值,并及时托付价格服务中心对被盗物品价值进行商场确定。跟着侦办的推动,案子本相逐渐浮出水面。

  家住河南省商丘市某地的李某,曾因犯偷盗罪三次被判刑。2023年11月初,李某骑摩托车来到陵川县,白日先在某小区邻近吃饭、洗澡,比及清晨时,他戴上帽子、口罩,潜入多个小区车库,挑选对车库监控死角下的车辆砸窗、盗取资产,后骑摩托车脱离。

  2024年2月,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偷盗罪移交陵川县检察院审阅查看申述。面临检察官的屡次讯问,李某一直否定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对来陵川的道路和进程前后重复、避实就虚。3月6日,陵川县检察院在扫除合理置疑、依据链完好的状况下,以涉嫌偷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4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要点环绕李某交游陵川及在陵川境内的活动轨道和出行方法来进行了讯问,并现场播映视频进行比对剖析,证明李某便是作案人。5月3日,法院经审理,采用检察机关的指控定见,作出一审判决。